资产经营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2-01-27 浏览次数: 801

一、负责起草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文件、制度等,建立健全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二、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经营性用房、楼宇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三、负责组织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等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引进社会资本合作经营项目的前期洽谈、组织考察论证及引进后的监管等工作。

五、负责学校对外租赁场所的规划布局、校内商业网点的审批,监管经营行为。

六、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责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履约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履约验收结果的反馈。

七、负责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参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管理。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