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起草制定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的文件、制度等,建立健全经营性资产管理体制机制。
二、负责学校经营性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对学校经营性用房、楼宇设施、场地的监督管理,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任务。
三、负责对引进社会资本合作经营项目的前期洽谈、组织考察论证及引进后的监管等工作。
四、负责学校对外租赁场所的规划布局、校内商业网点的审批,监管经营行为。
五、负责学校非经营性资产转经营性资产的审核,参与国有资产有偿使用的管理。
六、负责上级来文的签收、登记、呈批、传阅、归档工作。负责处内本处各类文件、档案的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各类公文的制发、呈送工作。协助处领导制定学年工作计划,做好学年工作总结,并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做好校内外来访人员的接待及信、函的处理工作。
七、负责本处人员考勤、节假日值班及奖励性绩效工资核算上报工作。做好处内人员党费、工会费等的收缴工作。
八、负责处务会议的组织、安排及协调工作,做好处内各类会议的记录。负责本处经费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并根据学校规定承办经费核查、记账、报账等工作。
八、负责本处印章的管理和使用登记工作;负责本处网站运行、维护管理与更新,做好对外宣传报导工作。
九、完成处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