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验收与房地产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发布时间: 2024-07-01 浏览次数: 535

1.负责学院房地产的确权、换证、建账及有关资料、图纸的建档、保管等工作。

2.负责学院教学、实验、行政办公家具等资产管理工作。

3.负责学院公共场所的小型工程的施工管理、零星维修项目等工作。

4.负责组织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资产评估、产权界定和产权登记等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工作。制定完善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负责招标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的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履约验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履约验收结果的反馈。

6.做好处内人员党费、工会费等的收缴工作。

7.负责本处经费及办公用品的采购和管理,并根据学校规定承办经费核查、记账、报账等工作。

8.完成日常事务及临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