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有关事项说明
发布时间: 2018-06-14 浏览次数: 1551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学校政府采购预算编报的科学化、精细化,强化采购计划论证,细化采购预算编制,建立高效的预算执行机制,确保政府采购工作全面有效的开展,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编报原则:

1.应编尽编。预算之外无采购。政府采购主要是采购货物、服务和工程,从政府采购目录来看,学校所需的绝大部分设备、家具、工程、服务都包含在其中,都需编报政府采购预算。未编报政采预算的,原则上不予采购。

2.应采尽采。政府采购预算批复后必须尽快采购,这影响到学校整个财务预算执行绩效考核。

二、编报要求:

1.凡是超过学校规定采购金额的项目,一律要编报政府采购预算。

2.编报预算项目要确保列支经费充足,无明确经费列支科目的,要先向学校申请经费。

3.大型精密贵重仪器设备;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打印机、桌面多功能一体机、投影仪省统一批量集中采购的仪器设备等,报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集中审核汇总后统一编报。办公家具报总务处集中审核汇总后统一编报。

三、编报说明:

1.申报采购设备时,要考虑具备设备安装使用的条件,如地点、配套水电设施等。进口设备要注明,填写进口产品目录;目录内没有的,要求有专家论证意见。

2.政府采购预算要按照鲁财采〔201763号《关于公布山东省省级2018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的通知》、鲁财采〔201770号 《关于2018年省级政府采购预算编制有关事项的通知》、 鲁财采〔201762号《 关于公布山东省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和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的通知》相关要求进行编报。

3.各单位在准备设备性能参数时,要多调研几个不同品牌的产品,编制的招标参数至少要有三种不同品牌的设备能够满足要求,不允许针对一个品牌的设备编制招标参数。

4.关于进口产品采购,属于《2018年度山东省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目录》外且确需采购进口产品的项目,各单位应提前提出相关申请。

5.部门支出预算已经明确,但政府采购预算指标尚未下达,预算单位确需提前采购的项目和整体跨年度项目,可进行预采购。

6.政府采购预算严格按《关于编报2019年财务预算的通知》中《潍坊学院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及其附件《政府采购设备购置项目支出预算表》和《政府采购其他项目支出预算表》相关要求填报。

7.业务咨询可联系采购招标科。联系人:蒋向东;联系电话:8785177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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