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资产出租(借)工作流程
相关部门(或国有资产管理处)
提交拟出租(借)资产项目申请、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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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资产管理处及主管领导审核
学校审定出租(借)项目方案
发布招租公告
拟承租单位(个人)报名、提交相关材料、缴纳保证金、查看现场
开标
确定承租(借)单位(个人)
发布招募(协商)结果公告
签订承租合同,承租方缴纳租金、履约保证金,领取钥匙
(承租合同由国有资产管理处、财务处、审计处、归口管理单位各存一份)
国有资产管理处检查、绩效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