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招标投标工作的管理,进一步明确招标工作程序和各部门的具体职责,根据《潍坊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制定本流程。
一、提出招标申请
为做好招标投标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潍坊学院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货物、服务项目,专项招标小组应至少在预计开标日期30日前办理完毕招标审批手续,将潍坊学院招标审批表及招标项目详细条件要求等资料及时报至招标办公室,办理招标事宜。
二、编制招标文件
专项招标小组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招标项目进行论证,根据项目特点和需要提出招标条件,明确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招标办公室根据提报的招标条件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应载明投标文件的制作要求、投送时限、开标时间、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的资格标准以及拟定合同的主要条款。招标文件首先经财务处(挂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牌子)、主管部门、使用部门审查,然后报分管校领导批准,方可对外发放。
三、发放招标文件
距开标25日前由招标办公室在学校网站发布招标公告或按专项招标小组提供的潜在投标人发出招标邀请,并按招标公告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发售招标文件,接受投标报名。
四、组织开标评标会议
招标办公室应提前做好会场布置、会议所需资料准备,通知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各项会议准备工作。按照会议程序,指定专门工作人员对开标、评标、中标过程进行记录。定标后,应当请招标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记录上签名,以存档备查。
五、宣布中标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原则和方法,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以记名投票方式,择优确定中标候选人,并由专项招标小组组长当众宣布中标结果。
六、招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应于开标当日在潍坊学院网站公告通知栏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七、签发中标通知书
招标结果公示并经考察无异议后,中标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之内到招标办公室领取中标通知书,并按照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到相关部门签订合同,逾期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